「代持协议写了八年,银行流水能对上,可股东名册始终是对方的名字。要显名,缺的不是态度,是其他股东是否知情同意的书面痕迹。」
实际出资人持代持协议、银行转账与部分分红记录申请评估。核验发现章程无隐名安排条款,股东会通知从未向其送达。书面意见将请求拆为合同履行与显名确认两层,并列出需补的知情同意证据形态。
匿名化处理 · 不披露公司全称与当事人姓名
股权转让已付款未变更
受让方持全额转账回单,转让协议约定“付款后十日内配合变更”。工商档案仍为出让方。评估标出优先购买权通知缺失一页,变更申请因该页被退回。
分红决议程序被质疑
小股东主张召集通知晚于章程规定三日。核验签到册与快递底单后,书面意见区分决议效力瑕疵与利润分配请求两项材料。